相信很多生完孩子的宝妈们也经历过在哺期间与公司的一些纠纷,所以今天小编就想为大家讲讲一般女职工哺期劳动保护措施有哪些,希望大家能了解到更多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
哺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给婴儿哺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一个婴儿,每次哺时间增加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哺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不得安排哺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一些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希望大家可以合理的去运用起来。
标签: 无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