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国家为了符合条件的夫妻突出的一种生育优惠政策,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有些地方还没有明确的育儿假标准,来看看各个地方育儿假都有哪些规定吧!看看不同地方的区别在哪儿。
1、湖南,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
2、贵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四川,2021年9月29日,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6号公告,公告明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4、湖北,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规定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5、北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并实施,《条例》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6、上海,11月25日,上海市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湖南、贵州、四川、湖北、北京、上海等不同地方,对于育儿假的一些相关规定,身处不同地方的年轻爸妈们可以自己对照参考一下,不过其实也是要看单位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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