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摔伤是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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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摔伤是工伤吗

一般在我们工作中,出差是在所难免的,可是如果不小心在出差期间摔伤是工伤吗?今天就来和各位一起来聊聊相关的工伤安全小知识,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一般工伤保险适用于哪些疾病

为您解答:职工因工外出的,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是由于工作以外的原因受伤的,则应当不属于工伤。所以,大家如果在出差期间,属于工作范围内受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申请相关的工伤赔付。

在申请工伤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含医疗费、住房期间生活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如果存在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所有工伤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所有工伤费用。如果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工伤,那么费用应该由第三方承担。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好了,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的知识就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工伤安全小知识的朋友们,赶快锁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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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网友 锒铛入狱
    20分钟前 发表
    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本站网友 郑州长城技校
    24分钟前 发表
    好了
    本站网友 你曾是少年
    7分钟前 发表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本站网友 比亚迪suv
    2分钟前 发表
    可享受工伤待遇
    本站网友 欧元汇率走势
    2分钟前 发表
    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本站网友 阜阳友好医院
    22分钟前 发表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本站网友 two
    12分钟前 发表
    所有工伤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本站网友 兰州自来水
    6分钟前 发表
    属于工作范围内受伤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
    本站网友 宫颈妊娠
    3分钟前 发表
    可以申请相关的工伤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