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就劳动时间、工薪报酬、假期福利等事项产生的分歧而引起的纷争。《劳动法》规定,企业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要对劳动争议进行处理的,那么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对于遇到劳动争议的小伙伴,尤其是没有处理经验的而言,可能会有很多困惑,今天主要理一理在具体劳动争议处理流程中的注意事项。阅读完今天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调解的先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劝导当事人化解矛盾,自愿就争议事项达成协议,使劳动争议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活动。当事人若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调节组织申请调解,比如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工会组织,或者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调节职能的组织。
不愿调节的申请仲裁
调解程序也是一个自愿程序,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本法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一裁终局的情形:(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上述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劳动者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用人单位一方不服的,需要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后,用人单位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为企业工作,人人都想好聚好散,但是当公司侵犯了员工个人利益时,维权行为也必须展开,一般争议处理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如果日后在工作中遇到需要处理劳动争议的情况,可以参照上述三种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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