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二级预防措施有哪些
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职工劳动保护,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贯彻到职业健康管理整个过程。那么,职业病的二级预防措施有哪些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职业病的二级预防,又称临床前期预防:即通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防治病损的发展。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这是辨别、评价和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鉴定防护设施效果以及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体格检查,一是要开展就业前或换岗前体检,目的在于发现有无职业禁忌症;二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职工按《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劳动卫生分册》的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和利用职工健康档案,这样做有利于早期诊断、早期、早期康复。这些工作通常被称为职业病的第二级预防措施。
职业病检查方法: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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