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追溯期 就是保险事故发生在投保日期之前的某段时间之内,保险公司也承担赔偿责任。为控制你说的发生责任事故以后马上去投保责任保险的风险,保险公司通常规定新保没有追溯期。只有续保才有追溯期,那么医疗责任保险关于追溯期的硬性规定有哪些呢?专注于研究相关职业保险小知识的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大家可以了解到更多哪些职业需要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险的承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事故发生为基础,这种方式下只要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不论何时提出索赔,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另一种是以索赔提出为基础,这种方式下不论产品责任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或受害人在本年度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保险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概念是理论上的,现实承保中保险人为控制风险,对在事故发生制下提出索赔的时间和对在索赔提出制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均有限制。 我国目前产品责任险的基本条款采用的是事故发生制,在赔偿处理部分规定: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如果要采用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方式,保险人则规定追溯期,即在追溯期开始后发生的产品责任事故并在保单有效期内提出索赔,保险人才承担责任,且追溯期一般规定不超过5年。一般情况下,保险人出具第一张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保单时,不给追溯期。现实承保中,采用此条款,被保险人通常可有一定宽限期,即便保单到期或注销,只要被保险人在条款中规定的发现期中提出索赔,这个索赔仍旧有效。
小结:我国目前保险市场对产品责任险以索赔提出为基础承保的最好条件为:追溯期5年,发现期年。采用以索赔提出为基础的方式,如果能把发现期争取到2年,则即使没有追溯期,也已经优于以事故发生为基础的承保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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