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快达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仍没有缴够15年。这时候,大家心里都会有个疑惑,我可以一次性补齐没缴的年限。那么,社会保险补缴规定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社保补缴规定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每个城市的社保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建议大家可以向社保参保地的社保局咨询,详细了解个人社保补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是什么等等。
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证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证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容易,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证明,该证明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
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即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基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证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
但对于当年还是跨年补缴的界定,各区县不尽相同。不少区县是以社保缴费年度来划定,即每年的4月至下年的月。如海淀区,如现在补缴2012年4月至今年月的,就界定为补当年;如果要补2012年4月之前的,就视为跨年。又如朝阳区,是按自然年度来算,如补缴今年1-月的,视为当年,由社保中心办理;如补缴2012年12月之前的,一律转入行政审批,须出具个税完税证明。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社会保险补缴规定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职场安全的知识。请您多多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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