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哺期是女职工哺育婴儿的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为一年。那么大家知道女职工休哺假如何发放工资吗?不妨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的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吧,小编和大家一起看看我国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措施。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六个半月哺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按女职工 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若女职工生活困难,符合本市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
如女职工六个半月哺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的,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听完小编讲完这些之后,大家是不是对于女职工休哺假如何发放工资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想了解更多相关特殊职工安全小知识的朋友,赶快关注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