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现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它在我国的劳动法律关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那么,哺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哺期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员工在哺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期内的;第6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6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四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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